105學年度第二學期教學助理申請審核結果如附件一,請教師轉知課程教學助理務必參加教學助理說明會,敬請 查照。

教學與學習發展中心 通告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6年2月20日
發文字號:(106)台首教發字第106022002
聯 絡 人:何以尊 組員
聯絡電話:(06)571-8888#383
電子郵件:e5711669@tsu.edu.tw

受文者:各系(所)、通識教育中心、全校專任教師
主旨:105學年度第二學期教學助理申請審核結果如附件一,請教師轉知課程教學助理務必參加教學助理說明會,敬請 查照。
說明:
一、105學年度第二學期教學助理申請審核結果(如附件一),教學助理說明會時間:3月2日(四)10:00~12:00;地點:TA301微觀教室,報名方式請洽本校線上報名系統,全程參與者可獲得2點學習點數。
二、擔任105學年度第二學期教學助理務必於說明會當天繳交:(1)身分證正反面影本;(2)第一銀行存摺影本;(3)學習型服務學習生同意書(如附件二)。
三、105學年度第二學期教學助理培訓課程規劃表(如附件三),擔任教學助理之學生及有興趣參與教學助理工作者,應參與學校所舉辦的「教學助理培訓課程」,至少參與必修一堂、選修兩堂,經過審查合格後,於學期末發予教學助理證書,列冊為下學期儲備教學助理名單。
四、根據本校教學助理實施辦法規定,依照課程需求不同,教學助理共為:教學行政類、實作教學輔導類、補救教學類、電腦科技類等四類,請教師務必嚴格遵守規定,勿讓TA從事與教學課程無關之工作,如查獲不法事實,將嚴格取消該教師與學生之教學助理申請。
五、請教師務必轉知課程教學助理,務必參加教學助理說明會,因故無法到達且未請假者,將嚴格取消該學生之教學助理資格。
六、如有其他相關問題,請與本中心聯絡,本單位將儘快提供協助,分機:38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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